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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鄭曉燕 我於2001年10月15日被抓,10月9日被送往所謂的“法制培訓中心”強迫洗腦。在它們邪惡的欺世謊言和兩次不讓我睡覺,長達兩週之久的過程中,由於自己主意識不強,被邪惡鑽了空子,做了一個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,在此我嚴正聲明,在“洗腦中心”和勞教所所寫的一切“材料”全部作廢。我仍是一名大法弟子,要加倍彌補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12月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2/14/2490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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