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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月蓮 2000年12月我到一位同志家去,屋裡已有不少人,剛找個地方坐下,就聽到一聲“不許動”,我們都被帶走了。女子自強學校派出所的干警提審我,讓我說出通知我去的人。用打火機燒我的嘴和手都起了老大的泡,一直燒到它們拿打火機的手受不了了,然後把我的手放在地上,它們穿著皮鞋去踩,而且轉圈地擰。我堅信大法,心想你們常人能把我大法弟子怎麼樣?長時間毒刑沒有得到結果。後來把我非法定了兩年勞教,我真是迷茫了,做了一些大法弟子絕不該做的事。這真使我痛悔萬分,是我生命永遠都不能忘記的,使我一直沒能從這深淵中走出來。 這一切的發生,是由於自己在修煉中並沒有真正的“以法為師”,是一些根本的執著沒放,讓邪惡鑽了空子,給自己造成深重的業力,真是愧對恩師與大法,真是無法饒恕自己的罪過,給大法造成損失、給師父造成的傷害,我在此嚴正聲明我所說所寫一切違背大法的統統全部作廢。放下一切執著,從新走入正法中來,師父說:“不叫舊的邪惡勢力鑽你們的思想空子,唯一的辦法就是抓緊學法。”用正信正念去除一切惡的,放下一切執著,儘快地純淨自己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2年2月1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2/15/2501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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