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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亞芹 我是98年12月得法的,修煉後身心受益。江澤民污蔑以後,我也是大法弟子,我有責任為大法說句公道話,就和功友一起於2000年10月8日上京正法,被邪惡關進了看守所,非法關押50多天。由於學法不深,有執著,在高壓下違心地寫了“決裂書”,後來又被強行抓進了“洗腦班”,寫了“三書”。現在認識到了我做錯了,我給大法造成了損失。嚴正聲明:我以前在看守所和“洗腦班”所寫所說的一切宣佈作廢。在以後我不同意的情況下家人和朋友所做的一切“擔保”都不成立,我要做一個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,用講清真相、除惡、救度世人的實際行動,緊跟正法進程,“堅修大法緊隨師”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2年2月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2/16/2506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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