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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萬臣 由於我對大法理解不深,於1999年7.20邪惡迫害時,被當地派出所逼迫,寫了“四條”書面保證。現在我認識到這是非常嚴重的錯誤,等於向邪惡妥協,配合邪惡。為此,特聲明以上“四條保證”作廢。緊跟師父,堅修大法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2年2月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2/17/2511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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