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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崇婷 我在被非法綁架到“洗腦班”後,堅持修煉,並且不斷背師父的經文,不配合邪惡的要求。被送入監獄7天後,家屬在公安人員敲詐下交了上萬元巨款,又將我送進“洗腦班”迫害。由於對法認識的不足,還有人的執著,在邪惡的威逼、欺騙、高壓下,違心地做了修煉人絕不能做的事,這是對大法的侮辱,是我修煉路上的恥辱。初期每想到自己所做的錯事,就有生不如死的痛悔,既然死都不怕,為甚麼不能一修到底?我嚴正聲明,在被迫害中所說所寫的違背大法要求的一切全都作廢。“堅修大法緊隨師”,助師世間行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2年2月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2/18/2519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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