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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周孟軍 我於99年得法,因發傳單被非法判刑勞教,在勞教期間,由於自己承受不住,做了一名大法弟子不應該、也絕對不能幹的事情,現在終於清醒,嚴正聲明:在勞教所裡所說所做的有損於大法和師父的“材料”和話全部作廢。重新堅修大法,勇猛精進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不辜負恩師的慈悲苦度!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2年2月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2/18/2519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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