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
| 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宋吉秀 我為大法遭到誣陷進京上訪而被非法拘留,在邪惡的壓力下,寫了“保證書”。通過學法和師父的新經文,知道自己學法不深,做了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。現聲明所寫的一切全部作廢。我今後一定抓緊時間學法,“法能破一切執著,法能破一切邪惡,法能破除一切謊言,法能堅定正念(《排除干擾》)”。我一定按師父的話去做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2年2月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2/19/25284.html |
|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| 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