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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朱福英 我於96年得法修煉法輪功,在99年7月20遭到邪惡勢力惡毒攻擊迫害時,我堅持修煉,兩次進京護法,於2000年11月28被抓後非法勞教3年,2001年1月15日被送到勞教所,在邪惡的高壓威迫欺騙下,由於自己學法不深在神志不清的情況下被迫寫下了“悔過書”等東西,造下了破壞大法的罪業。現嚴正聲明,我在勞教所中所寫所說所做的一切違背大法的全部作廢。我決心堅修到底,加倍彌補,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12月2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2/19/2528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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