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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吳學芬 我於1999年3月修煉法輪大法,才修煉4個月,當權者就開始迫害法輪功。派出所就找上門來要我寫“保證”,因沒文化,“保證書”由他們代筆寫的,由於學法不深,認為這是表面上應付他們,在“保證書”上蓋手印,交出一些大法資料。在功友的幫助下,才知道我這所作所為對不起慈悲的師父,在此向師父請罪,現在我只有全身心地投入正法中,揭露邪惡、講清真相,“助師世間行”,來洗刷我的這一污點,堅修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2年2月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2/19/2528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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