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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裴成 我因修煉法輪大法進京上訪,向政府講明法輪功真相,後被當地公安機關非法判處2年勞教。在邪惡的欺騙、謊言及高壓下,違心地寫下了所謂的“悔過書”、“保證書”、並罵師父、罵大法。現在認識到自己有罪。法輪大法是正法。因此,我鄭重聲明:在教養院所寫的一切有損大法的“材料”全部作廢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12月2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2/19/2528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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