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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暴春曉、暴春禹 我是五年級學生,我妹妹是四年級學生。因為我在學校讀書時,被同學發現了真相書籤,同學因不明真相被邪惡操縱,向教師報告我是煉法輪功的,老師又向學校報告了。校長向縣教育局報告。校長問我們姐倆兒煉不煉,我們姐妹都說:“煉法輪功,學法輪功”。然後邪惡的校長就把我們倆兒推出了校園,把我們非法開除了,並且還報告了邪惡的“610”恐怖組織,追捕我們一家五人。2001年12月27日,在我大姑家,當地派出所惡警綁架了我奶奶、爸爸、媽媽和我們姐妹倆兒共五人。第二天把我轉到本地派出所,在派出所,邪惡警察逼問恐嚇,施加壓力說煉就不讓回家,就不放人,非常邪惡,我和妹妹由於怕心,違心地向邪惡妥協了,並且認同了邪惡的安排在詢問筆錄上簽了字,給大法造成了損失,對不起師父的慈悲苦度。每當想起痛悔不已,邪惡對我們的迫害在我們幼小的心靈上造成了創傷,精神上造成了痛苦。我們姊妹現在嚴正聲明:所說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全部作廢。從現在起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和負面影響,堅定大法,維護大法,證實大法,在正法修煉的路上勇猛精進,不辜負師父的慈悲苦度,作一個合格的大法小弟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2 名 聲明日期:2002年2月1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2/20/2533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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