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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朱秀華 我為護法、弘法、正法,去過三次看守所,但因學法不深,不精進,又有怕心,悟性又差,三次都配合邪惡簽了字,摁了手印,照了相,雖說從內心不願意做,但還是做了,最後一次到看守所和功友交流,才知道自己做錯了。後來通過認真學法,學經文,向內找才認識到作為一個大法弟子那是絕對不應該做的事,這等於是沒聽老師的話,對大法堅信不夠,因此給大法帶來很大損失。所以我這裡嚴正聲明:過去所作所為有損大法的事統統作廢。今後加倍彌補,純正自己,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一切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2年2月2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2/21/2538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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