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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聲明

    聲明人:日本谷曉紅

    2000年元月1日0點,我去了天安門廣場煉功請願。結果,被押到天安門派出所。兩天後,被遣返至戶口所在地。由於迫於家長的壓力,寫了再不去北京上訪的保證。雖然沒有寫不學、不煉了的保證,但作為中國公民都有上訪的權利,任何人都可以去北京。當時的做法是錯誤的。雖然從去年回日本後,我又兩次去北京準備上訪,被海關拒絕入境,從行為上我已使那個保證失效。今天,我還要特此聲明,當時的保證無效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1.1.29.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/30/747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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