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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翠香 我是1998年7月得法的,身心受益匪淺。我也曾是一名堅定的大法弟子,曾三次進京上訪、一次拘留、二次關押、一次高壓強行洗腦。2000年10月9日被村委、鎮政府、派出所強行用警車無理從家中拖走去鎮政府一車庫關押、五天六夜不給吃喝、不讓合一合眼,用盡一切慘無人道的法西斯手段迫害我們,最後逼迫我們寫“悔過書”、罰款9000元才放人。由於自己學法不深,對大法產生了動搖,不能正悟,後來背叛了大法,對不起恩師對我們的教誨,充當了邪惡幫兇。在此,我嚴正聲明:我所寫的一切所謂的“悔過書”全部作廢。緊緊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,加倍彌補,勇猛精進,做一個真修弟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2年1月2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2/22/2546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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