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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鄭小芹 我因修煉法輪功進京上訪被開除公職。我於2000年12月進京,在前門廣場行走時被便衣盤問,因我不理它們的詢問,被強行送上車,在掙扎中我高喊『法輪大法好』『法輪大法是正法』,後被勞教。在勞教調遣處,警察讓我們寫“認罪書”,我不承認自己有罪,就把“認罪書”寫成了洪法式的材料,意思是想讓更多的人知道“真、善、忍”是宇宙大法,李老師是來度人的。但我被警察說成是“害人精”,對我實行了電刑,在受刑中我承受不住了,按照它們說的內容寫了“我的認罪認錯書”,過後我非常痛悔,悔恨的眼淚止不住的流,那麼好的大法,那麼好的老師卻蒙受千古奇冤,現在我鄭重聲明,“保證書、認罪認錯書”全部作廢。 我被送去勞教所後,在洗腦者的邪悟影響下,也因自己平時修的不好,對法的正信不夠堅定,沒有“以法為師”,抱著執著心不放,因此就在種種邪悟邪說的影響下,寫了“保證書、決裂書、認罪認錯書、揭批稿”以及其它“污蔑老師和大法的文字材料”。誤認為是“放下對大法的情,對老師的情”。現我鄭重聲明一律作廢。那不是我的本意。當我解教回家後,我思考我過去的言行,我是信佛信神的,怎麼現在我卻否定了自己。通過學法,現在我清醒了,我在勞教所邪悟是錯誤的,雖然我承認神佛的存在,但我在勞教所的表現與我的心願是相悖的,因此我要鄭重聲明,我所寫所說污蔑老師和大法的話全部作廢。挽回我給老師和大法造成的不良影響。希望善良的人們相信大法是正法,李老師是來度人的,是普度眾生的大覺者,讓善良的人們都能得度。因此我鄭重聲明:在調遣處、勞教所所寫的一切文字全部作廢。也包括我給單位寫的“悔過書”。我要重新走入正法修煉中來,向世人講清真相,助師世間行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2年1月2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2/24/2557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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