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
| 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金良 我因弘揚大法,被非法判勞教一年。在勞教期間,邪惡之徒採用了強制洗腦的邪惡手段,晚上通宿不讓睡覺。在最冷的嚴寒天氣裡,一次一次地往頭上澆涼水,讓那些吸毒人員一個按著我的頭,一個把著我的手強行寫了“決裂書”、“揭批書”。為此,我嚴正聲明:在高壓政策下,強行寫的一切破壞大法的、不利於師父的東西全部作廢。永遠“堅修大法緊隨師”(《心自明》),做一個堅定的法輪大法弟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2年2月1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2/25/25609.html |
|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| 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