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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蔣孝秋 1999年我去北京上訪,回來後被非法判勞教一年。在勞教所,由於我沒有承受住邪惡的酷刑折磨,被迫寫了“保證”,後來我還曾在邪悟下做了邪惡的幫兇,對大法犯下了大罪,現在我對自己的錯誤行為痛悔不已。感謝主佛的慈悲,使我還有改過自新的機會,現在我嚴正聲明以前所寫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!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2年2月2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2/25/2560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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