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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胡耀榮 我於1997年得法,在師尊的教導下,我明白了人生的意義。2001年8月,由於放鬆了學法,思想出現懈怠,被邪魔鑽了空子。在縣公安局、派出所的多次威逼下,我寫了一份“認識”。時至今日,我悔恨萬分,覺得愧對師尊。至此,我嚴正聲明:99年7.20-2001年12月期間,我在縣公安局政保科、派出所、鎮的一切談話筆錄和寫的“材料”均屬無效。並特此重申:“頭可斷,血可流,修煉法輪大法的心永世不變!”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2年1月2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2/26/2563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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