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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高靈芝 我於2002年元月五日被當地派出所惡警強行把我送到了“洗腦班”,使我糊里糊塗地寫了“悔過書”。當我回到家兩天後,我漸漸明白了自己的所作所為已經脫離了大法,同時由於自己的精神恍惚,又向他們提供了一名大法弟子的情況。我不但沒有起到維護大法的作用,反而為邪惡提供了迫害大法與大法弟子的有利條件,給大法帶來不可彌補的損失,讓邪惡鑽了空子。我走到了大法的對立面的根本原因,是自己的正念不強,對法認識不清而造成的嚴重後果。我後悔,對不起大法、對不起師父、對不起同修、對不起社會上所有的善良的人們,也使我永遠都無法原諒自己。 我痛悔,我犯了違背天法之罪。但我清楚地知道,大法弘傳於世間,機會難得。自己的生命是宇宙大法造就的,也是最可貴的,在從沒有過的慈悲與佛恩浩蕩下,我要堅定地跟隨師父走好自己要走的路。只要有生命存在,我就不能放棄自己,我就要積極投入到正法中去。在破除邪惡的進程中,利用一切有利條件向世人講清真相,弘揚大法,做好自己應該做好的一切,來彌補失去的一切。特此聲明所寫的一切“悔過書”作廢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2年2月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2/27/2570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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