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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姜佟麗 我於1996年4月在大學期間開始修煉法輪功,自覺受益匪淺,身心俱得到淨化。可是在99年4月後,原本對我們煉功點漠不關心的校領導卻禁止我們在校內煉功(我們都在休息時間煉功不打擾任何人)。1999年7月21日我與煉功點的同修一起去省委上訪,可在事後得知上訪材料卻被下轉給學校。當天我被學校領回並被同學監視起來。7月22日凌晨,我們又來到省委反應情況,仍然沒有任何結果。從此,我就被學校通知不許繼續實習,人身自由也被剝奪,出入都有同學跟隨,並通知家長來到學校。讓我寫下“保證書”,不許修煉法輪功並上繳書籍,否則開除學籍。 2000年7月20日,我與同修一起在天安門打橫幅,被警察帶走後被非法拘留十幾天,然後被帶回當地街道,要求我寫“保證書”並且誣蔑大法,當時為了保住父親的工作,我違心地按照它們說的做了。現在我看到師父的經文驚醒了,明白自己以前因為執著心太重而順從了邪惡,給自己的修煉留下了污點。現在我要努力挽回所犯的嚴重錯誤,在此嚴正聲明以前所說所寫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廢。法輪大法是正法。今後我要努力跟上正法進程,加倍彌補自己的過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2年2月2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2/27/2570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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