聲明人:李哲榮
99年7.20以後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廢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
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
聲明日期:2002年2月26日
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2/27/2570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