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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春蘭 我96年得法。7.20以來由於我學法不深,受邪惡干擾。我先後在所謂“洗腦班”上和教養院裡寫的“保證書和悔過書”及所作所為不符合法的,我嚴正聲明全部作廢!我對不起師父、對不起大法!我非常痛恨自己做了破壞大法的事!今後我一定加倍學法,去一切人的執著,“堅修大法緊隨師”!洪法救度世人,在法上紮紮實實的走好修煉的每一步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2年2月2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2/28/2576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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