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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遲連玲 自99年7月22日以後,我一直是把個人修煉與正法的關係分不開。根本原因是學法不深。雖然是北京也去了,表現得轟轟烈烈,但卻是從形式上的一種參與。元旦前,派出所警察把寫好的“保證書”交給我,讓我簽字,我像小孩玩遊戲似的就簽了名。簽完了馬上醒悟過來自己做得不對,這是向邪惡妥協。可是警察得意忘形地匆匆而走,我儘管是大喊大叫想更改也是沒人理我。急得我是吃不好,睡不安。我那是給修煉路上自己設障礙,自己絆自己的腳,邪惡怎能不雙手歡迎呢?我要聲明簽名是錯誤的,一定要作廢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同時希望所有的同修把我的所為當作教訓,千萬不要被邪惡欺騙,走好自己的路,珍惜大法就是珍惜自己的生命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2年2月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1/2582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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