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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周愛珍 99年7.20後,鄉政府把我們所大法學員叫到大隊強迫辦班,要我們寫甚麼“保證書”,我們不寫,後由辦班的邪惡代我們每人寫“保證”。2000年農曆臘月二十七夜間2點把我從家帶到鄉政府逼供,強迫我說出傳單的來源和發傳單的同修,由於不供出同修,我被書記、鄉長等四人輪流毒打長達6小時,二十八下午他們強迫家人用財產作“保證抵押”,政法書記強迫我寫“保證”。聲明以上一律作廢。堅定正念,和大法永不分開,繼續正法、護法,揭露邪惡,救度世人,兌現史前的誓約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2年1月1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1/2582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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