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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歐陽淑芳 我95年底得法輪大法,身心都得到淨化。2001年底因出來證實大法遭受迫害,去年3月以無故勞教我的孩子相逼,要我所謂的“悔過”。。當時因有怕心,被邪惡鑽了空子,就寫了所謂的“認識”,還交了書,釀成大錯。心�堣@直很內疚。為糾正這一大錯,證實大法,現鄭重聲明:在此之前凡說過寫過的不符合大法弟子要求的東西一律作廢。今後將更加努力,彌補過去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2年2月2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1/2582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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