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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桂華 我是97年幸得大法的,在99年7月20日大法受到迫害時,由於學法不深,交了幾本大法書籍和寫了“悔過書”。2002年1月單位領導又到家來讓在紙上簽字,我不簽,家人給搶過去簽了名。我現在嚴正聲明:以前寫的“悔過書”和家人簽的名字一律作廢。以後緊隨師父正法進程,不斷去掉執著,抵制邪惡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2年2月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1/2582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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