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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侯麗珍 我是98年10月開始學法煉功的,99年10月18日進京,11月6日被拘,12月30日被放。12月28日晚8點鐘多,當地派出所警察來我家說要瞭解點事,把我帶到派出所。由於自己學法不深,怕心,情在作怪,寫了不該寫的“保證書”,勉強把我放了。人雖然回家了,但是鬧心、煩悶,不由自主的淚流滿面。我後悔該說的話我沒說,不該說的話我說了,我對不起師父、對不起大法,現在鄭重聲明2001年12月29日寫的“保證書”作廢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2年2月1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3/2592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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