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才曉 我於97年得法,身心受益。因為大法說了一句公道話“法輪大法好”。我被非法開除公職、拘留、勞教。堂堂正正闖出勞教所後,去年底又被非法送進了“洗腦班”,無論白天、晚上承受著非人的精神折磨。由於怕心、私心等放不下的執著和一些變異人的觀念,我寫了“保證書”,做了不配為大法弟子的錯事。在此嚴正聲明:我所說所寫的不符合法輪大法“真、善、忍”要求的話全部作廢。珍惜修煉機緣,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2年2月2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3/25925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