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焦瑞蘭 2000年8月份我被派出所非法抓捕,關押三天。由於自己還有執著,在親情的阻擋下,沒有“以法為師”,在難中沒守住心性,寫“保證書”,留下了污點。作為大法弟子,沒能很好地起到證實大法的作用,我很痛心。為了彌補這一過失,我聲明:以前所寫的“保證書”一律作廢。今後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2年2月2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3/25925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