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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崔富娟 我因2000年6月傳遞師父新經文被警察抓到當地拘留所非法拘留45天,由於自己學法不精進,有很多常人執著心沒去,在高壓下向邪惡妥協,做了一個大法弟子絕對不應該也絕對不能做的事,寫了“保證”,給大法造成了負面影響,對不起慈悲的師父與大法,現特此嚴正聲明在拘留期間所寫所說的全部作廢。今後“以法為師”,堅修大法,跟上師父正法進程,加倍彌補自己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2年2月2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4/2598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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