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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京保 99年7、8月份在公安科的簽名和在單位寫的“保證書”早已作廢。特此聲明。去年9月,在派出所寫了不該寫的,簽了名。現聲明“保證”、“簽名”作廢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!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2年2月2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5/2602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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