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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明清 99年7月我由於有怕心沒去,把大法的書籍交給了派出所,又寫了“悔過書”,後來怕心再起,又毀掉了一部份大法資料,在修煉的道路上犯下了不可原諒的錯誤。現嚴正聲明,我所做的一切不符合法的行為全部作廢。今後“堅修大法緊隨師”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2年2月1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5/2602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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