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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志德 我在修煉中體驗到,法輪大法對社會、對己都有好處。從99年7月20日後,我在邪惡脅迫下簽定了所謂“幫教合同”。經過學法、看交流材料,同修的堅定,使我看到了自己的不足,我怎麼能受邪惡擺佈呢?特此聲明在邪惡迫害下所說所寫(不是出於內心)的全部作廢。“堅修大法緊隨師”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2年2月1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6/2608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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