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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金山 我有四次簽字:第一次是99年7月20日,去省政府上訪,被抓,交街道辦,簽字讓回家。當時我簽了。第二次單位領導怕我去北京上訪,天天往家掛電話,我在單位搞的退休人員簽字名單上,簽了字。第三次在街道辦簽名了。第四次是委主任讓簽名“保證”。我也簽了,現嚴正聲明作廢。講清真象,走入正法洪流來,成為一名大法一粒子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2年2月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6/2608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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