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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於明蘭 我於九五年四月得法,幾年來思想和身心都得到了淨化。2000年6月,因去北京上訪,被公安局的惡警劫持,後送拘留所和“洗腦班”洗腦,在壓力下,自己違心地寫了“保證”,特此聲明作廢。今後要認真學法,緊跟正法進程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2年3月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6/2608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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