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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玉蘭 當大法受到迫害時,因我對法理解不深,怕心太重,把自己的所有大法書都燒了,在派出所還寫了“保證”。對大法犯了不可饒恕的罪。近半年來通過學法,在法上有了新的認識。所以現在只能用實際行動來彌補自己的過失,多學法、多看書,全身心投入到正法當中,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2年3月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7/2614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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