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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愛芹 我曾於1999年“7.20”在居委會繳過大法書籍。之後我又於1999年底去北京上訪,被抓到街辦,在高壓迫害下,由於自己執著心重,學法不夠,寫了所謂的“保證”,侮辱了大法、侮辱了師父,我痛心疾首、追悔莫及。現在我嚴正聲明:以前所做的愧對於大法、愧對於師父的一切全部作廢!我將加倍彌補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2年3月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8/2622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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