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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晏蘭芳、葉素琴、高素玲、李輝霞 1999年7月22日後在邪惡的迫害下,由於學法不深,又有放不下的執著,在當地公安的威逼下,違心的寫了作為一個大法弟子不該寫的“XX書”,以及按了手印,但堅修大法的心始終未變。以後通過進一步學法,已深深的認識到不論怎麼說,配合邪惡都是錯的,作為一個大法弟子,這是必須洗刷掉的恥辱。現聲明所說所寫的一切作廢。在正法的洪流中加快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4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12月1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9/2629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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