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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玉蘭 1999年7月22日以後,在邪惡的嚴重迫害下,派出所迫使我丈夫代我寫的“保證”以及居委會、街道辦事處、派出所四次查問時代寫的甚麼“材料”、“筆錄”之類,凡此種種,所有不利於大法的語言、行為,一律作廢。我要靜下心來加強學法,“以法為師”,堅定實修,在大法修煉中走好自己的路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12月1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9/2629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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