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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尹殿奎、蘭淑芝、王連榮、李平、張志紅、岳亭、王艷娥、王青梅 我在派出所的“保證書”和鎮政府寫的“保證書”作廢。同時聲明我自得法以來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廢。以後,我要嚴守心性,緊跟正法進程,每天都發正念,剷除邪惡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8 名 聲明日期:2002年2月2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10/2636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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