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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孫芳香

    我是96年有緣得法,身心受益無窮,決心堅修大法到底。當我看到當權者導演的“自焚”事件給周圍的眾人帶來很大迷惑,以至產生對大法弟子誤解和對大法的直接破壞,所以我堅定的走向天安門證實大法,後來被非法教養。因為自己學法不深,沒有堅持正念,因此,在邪惡的欺騙、威逼、高壓下而被洗腦,違心地寫下了“保證書”、“悔過書”等材料。如今我已醒悟,並嚴正聲明:我在教養院所寫所說的一切有損大法的“材料”全部作廢。重新回到正法洪流中,彌補自己對大法造成的損失,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2年正月十五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11/2641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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