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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江兆英 我是2002年元月22日到北京正法的。但由於受不了警察的兇殘毒打,被迫寫了“三不保證書”。事後感到萬般痛苦。現嚴正聲明:我在被迫情況下所寫的違心“保證書”作廢。我要歸正自己修煉路上的錯誤,加倍彌補過錯,“堅修大法心不動”,做一個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2年3月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11/2641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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