聲明人:李文國
以前我在看守所裡所寫的所謂“悔過書”,聲明作廢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
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
聲明日期:2002年3月9日
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11/2641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