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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憲英 我是1997年末得法的,2000年3月至8月先後被非法拘留2次,非法辦“洗腦班”3次。由於學法不深,在壓力和怕心的作用下寫了“保證書”。自從學習了師父的經文和讀了同修們的心得交流後,十分痛苦,痛悔自己犯了這麼嚴重的錯誤,對修煉來講,是犯了致命的錯誤,遠遠不夠大法弟子的資格。師父慈悲,還在給我這樣聲明的機會。現在我嚴正聲明:在我被非法拘留、洗腦期間,在壓力和欺騙下所寫的“保證書”全部作廢。講清真象,堅定修煉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希望那些和我同樣在修煉路上留下污點的同修,千萬要珍惜師父一再給我們的修煉機會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2年2月2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12/2648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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