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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何桂芬 2000年12月17日,我去北京證實法輪大法好,法輪大法是正法,還師父清白,被非法判勞教一年。2001年6月12日被送到教養院,在隊長和邪悟者的欺騙下被洗腦。2001年12月29日,解教回家,回家後看到師父的經文,我悟到被洗腦是錯誤的。 在此我嚴正聲明:在教養院寫的“悔過書、揭批”等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廢。堅定修煉,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回顧我在教養院被迫害期間,對我在正法修煉路上是一個很大的教訓,師父在《走向圓滿》中說:“教訓應該使你們更成熟。”師父說“作為修煉的人,沒有榜樣,每個人所走的路都是不同的,因為每個人的基礎不同、各種執著心的大小不同、生命的特點不同、在常人中的工作不同、家庭環境不同等等因素,決定了每個人修煉的路不同,去執著心的狀態不同,過關的大小不同,所以在表現上是很難找到別人給舖好的路,更不可能搭上便車。如果真有舖好的路與順風車的話,那也決不是修煉了”今後我要時刻以法為師,走好正法修煉的每一步,做一個堂堂正正的修煉弟子、金剛不破的偉大的神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2年2月2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13/2654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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