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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聲明

    聲明人:李書玲

    由於自己不能在法上認識法和有怕心,在2000年曾向單位領導說過妥協的話,並在派出所的談話記錄上簽字(也說過類似的話)。現在我鄭重聲明,我所說的一切不符合一個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話和簽字全部作廢,同時,加倍努力,講清真相,跟上師父正法的進程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只要江澤民流氓集團一天不停止迫害大法,我就不停止證實大法,講清真相,做一個合格的正法時期大法粒子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2年3月5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15/2668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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