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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玉瓊 由於自己學法不深,不能在法上認識法,又有人的根本執著不放,本人於2000年3月在派出所寫的“保證書”聲明一律作廢。只有認真學法,把自己溶於法中,在法上認識法,時時向內找,才能在正法中走好每一步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2年2月1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15/2668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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