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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法輪大法學員李榮生 在1999年7月20日以後,由於邪惡的高壓迫害,在我不情願的情況下,被迫在原單位和派出所寫了“三不”保證。現在我嚴正聲明:原來所寫的一切“保證”全部作廢,緊隨師父堅定地修煉法輪大法,做一個師父的真修弟子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2年元月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16/2674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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