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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孫榮菊 我在去北京正法回來後,被當地公安部門非法帶進派出所,他們在紙上不知寫了甚麼,叫寫上我的名字,我在不明白的情況下,就寫了,不管他們寫的甚麼一律作廢,並聲明我的簽字作廢。今後我一定做一個堂堂正正的正法弟子,加倍彌補過失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跟上師父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2年3月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16/2674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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