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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孫洪文、李淑娥 我是98年得法的,修煉後身心受益。7.20後,我去省政府和北京上訪,可是國家任何部門都有軍警把守,不讓上訪,在徘徊時被惡警非法抓捕,我被拘留一個月,老伴被非法勞教一年。後來我被強行抓進“洗腦班”,在高壓威逼下,我違心地寫了“三書”。回來後,通過學法我認識到了,我做錯了,一個修煉者是不能說謊的。我給大法造成了損失,現在我嚴正聲明,以前在“洗腦班”所寫所說的全部作廢。我要“堅修大法緊隨師”。在以後的修煉中,無論家人或朋友給我作的“擔保”或說的甚麼都不成立,我要用煉功、學法、正念清除邪惡,向世人講清真相,救度世人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做一個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2 名 聲明日期:2002年3月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17/2679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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